jingzhongyue2 发表于 2016-4-8 23:55 只看TA 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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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以怀孕不得离婚为由辩护,你他妈有脸。 【男子为省路费两年多未回家 回家发现妻子已怀孕】为了让妻儿过得更好,李军南下打工。他节衣缩食,把工资悉数寄回家中,为节省路费,两年多没有回家。当他满怀期待回家过年时,却发现妻子怀孕了。李军申请离婚,妻子以怀孕不得离婚为由辩护,最终,法院准予离婚。 家住界首市沙北某村的李军在外辛辛苦苦打工,为了节省路费,两年多没有回家。而当他满怀期待回家过年时,却发现妻子王莉居然怀孕了。一气之下,李军向法院申请离婚。日前,界首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件,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 李军于2011年2月经人介绍认识了邻村的王莉,两人于同年10月登记结婚,一年后生下一个白胖小子。为了让妻子、儿子过得更好,李军南下深圳到一家快递公司打工。李军节衣缩食,把积攒下的工资悉数寄回家中。 李军在外一干就是两年多,2015年春节,李军还乡探视妻儿。回家的当晚,他发现妻子王莉连连作呕,疑似妊娠反映。在李军的多次追问下,王莉承认了在丈夫离家期间,由于耐不住寂寞曾与其初中同学刘强有过性行为,没想到竟怀孕了。李军要求王莉堕胎,但王莉断然拒绝,双方为此发生口角,矛盾不断升级,李军诉至法院要求与妻子王莉离婚。 被告辩称,她现在已怀孕,男方提出离婚违反了《婚姻法》有关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规定,故应驳回原告的起诉。法院审理认为,我国《婚姻法》相关条款是以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立法宗旨的,保护对象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但本案被告王莉违法悖理乘丈夫外出打工之机与他人苟且偷欢怀孕,其行为本身就应受到良心的谴责,被告王莉的婚外情性行为,也是与社会道德相违背的。如果再给予其法律的保护,就违背了我国《婚姻法》的立法本意,故法院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 看到这种新闻也是醉了,真是什么奇葩人都有啊,这个男同胞也真是能忍,居然第一要求是堕胎??妻子拒绝这不就是明摆着要离婚吗?居然神转折是以怀孕为由提出不离,脑洞也开得够大的。 感觉像是编出的假新闻 [ 本帖最后由 jingzhongyue2 于 2016-4-9 00:06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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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chao326519641 发表于 2016-4-9 17:12 只看TA 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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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男的也是可以的 我想任何男人都不希望自己的头上有一片绿 这男的先要求堕胎 可见他还是爱着这女人的 或者是为了自己的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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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yuhuying 发表于 2016-4-16 13:43 只看TA 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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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多不容易呀,男人出门打工随便花点钱就能解决生理需求,女人在家留守无非也是一种需求,关键是孩子不能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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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anyuan444 发表于 2016-4-16 14:23 只看TA 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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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觉得是假新闻,现实中,一般情况下法院还真的会怀孕中不得离婚为由至少是延迟判决他们离婚 而且现实中,法院对离婚官司一般的态度就是拖、调解、拖、你们自己谈,这样的态度 从起诉到真的判决一年半载是很正常的,孩子早生下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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