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大家的评论,有一点不知道大家注意到了没有:
锦湖轮胎是韩国企业,虽然总理说过在国内生产的就是中国制造,但是轮胎里面违规添加材料的事情到底是由谁来批准的,别看韩国人又是道歉,又是要追究天津管理层的责任,叫我看起来就是韩国的高层来默许甚至要求的,最后找个替罪羊罢了。为什么敢在中国制造,在他们韩国以及其他国家不敢,这就要问咱们的管理和监督部门了。。。
大家还注意到一点:最近发生的大实践,比如:瘦肉精等等都是媒体暗访才把事情查出来,监督部门就是真不知道?先不说天天坐在办公室喝茶摆架子,实际上这些人很有头脑的,我发现问题了,你企业潜规则到了,就没有管的了,没有想到企业给媒体暗访了。
要解决这样的事情,除了把企业,当事人重罚外,我感觉应该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蓄意危害他们生命。象奶粉一样,最高判死刑,包括那些监督部门的就按照同案处理,哪怕你真不知道,最差也是渎职罪。
政府的部门和公务员做事情,现在监督力度太差了,自己人监督自己人能监督出个什么来。就象新4军和8路军都是接受党的领导。